在跟老公結婚之前就已經有跟他講明白,如果我們兩個離婚監護權必須在我身上,因為其實我們兩個是因為有了小孩子,所以才會打算要結婚,有人問過我自己後不後悔,其實我自己一點也都不後悔,我也很喜歡我自己現在的生活,我覺得我的生活過得非常的快樂,有多少的事情都沒有辦法讓我真正的失去我的兒子,只有我的兒子可以帶給我的快樂,雖然我自己當時過得很痛苦,因為我自己找了徵信社人員調查我的老公,才知道原來他已經做出對不起我的事情,但是一直以來我都不知道,當我自己羊水破的時候,還是婆婆帶我去醫院,婆婆拜託兒子趕快回來,但是老公還是人不見人影,直到我出院的那一天,老公也都沒有出現,反而是叫了計程車來接我們,讓我其實非常的五味雜陳,但是因為後來忙碌照顧小孩子,所以也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去跟老公多說些什麼,但是到小孩子一歲的時候,我自己偷偷找了徵信社人員幫助我調查我的老公,才知道原來他已經不愛我了,他已經愛上了其他人了,我卻還都不知道,最後我打算要跟我的老公離婚,他一點捨不得也都沒有,但是我把我的小孩子帶走了,偶爾才會帶回去給婆婆看,我的好朋友都問我說,為什麼不願意跟老公爭取?為什麼就這樣把我的老公讓給其他人,其實我自己也很不甘心,我也過得很痛苦,那些日子我自己怎麼撐過來的,我自己都最清楚了,但是我一直以來都覺得很對不起我的小孩,因為我沒有給他完整的家庭,但慶幸我的兒子很貼心,才可以讓我有現在這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