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17-03-25 20:22:58)

他跟他的兄弟姐妹也不親,他就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處理任何的事情

那一天有一個人就問我們徵信社一個很長的問題:什麼是合併審理?合併的事件會一起判嗎?對判決不服時要怎麼做?這個人就說了,他現在就是卡到了一件官司,他現在因為這個官司的事件一直很頭大,他不知道該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所以現在才會來請教我們徵信社,因為他說他沒有人可以幫他,他沒有家人,家人很早就離他遠去了,而且他跟他的兄弟姐妹也不親,所以他就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處理任何的事情。他也不會怨天尤人,因為說實在的,他也已經習慣這樣的事情了,所以他一個人慣人,也就不會再亂想什麼事情了!於是我們聽了以後,就還蠻同情這個人的,因為這個人表現的很堅強,所以就看不出來他有任何的不開心,只是他現在可能卡到了官司的問題,看起來有點愁容滿面而已,不然的話,是看起來是還好的,也不會像是很無助的一個人。於是我們就回到了正題,就回答這個人對我們所發問的問題,我們就跟這個人說:1.家事訴訟事件的合併審理就是由同一法官處理當事人間的數個家事糾紛,這數個糾紛可能是數個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能合併審理的前提是這些家事事件請求的基礎事實有相牽連,例如夫妻間因一方外遇而請求離婚,同時要求分配夫妻財產、外遇的精神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2.合併審理的事件原則上要合併裁判(原則上是用判決)。但因為有些事件性質上必須儘快處理,所以也可依規定分別審理、分別裁判。3.當事人對合併審理事件的裁判不服時,應循下列程序救濟:1.對合併裁判事件的全部裁判結果都不服,應提起上訴。2.只對合併裁判中的家事訴訟事件全部或一部分的判決結果不服,應提起上訴。3.只對合併裁判中的家事非訟事件全部或一部分的裁判結果不服,應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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